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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警示教育 严防“破窗效应”
2024年07月18日 15:08 访问次数: 作者: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犯罪学上有这样一个理论:一座房子的窗户被打破了,如果没有人及时去修补,将会导致其它的窗户被人打破,这个现象称之为“破窗效应”。从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例看,许多党员干部对贪图小恩小惠的“第一步”不以为然,相关党委(党组)和监督部门对“第一次破窗”掉以轻心,从而“一窗破”则“窗窗破”,甚至形成了“一人违规、众人随之”的“破窗效应”。面对这种情况,持续用好用活警示教育这剂良药,不断给党员干部“敲警钟”“筑防线”显得尤为必要。
强化理论武装,守好理想信念之“窗”。只有让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拉起“警戒线”,才能正本清源消除腐败的温床。广大党员干部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精准有效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培养党员干部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危机意识,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坚持常态长效,补好纪律作风之“窗”。党员干部出现作风问题,往往都是从推杯换盏、小恩小惠开始的,他们对党性原则淡化轻视,或持躺平心理凡事“无所谓”,或侥幸认为小错“不要紧”,逐渐忘却初心、迷失自我、步步沉沦。克服不良作风不能一蹴而就,要把作风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深做实做透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播放警示教育片、编印典型案例汇编等方式,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震慑效应,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形成对腐败的警惕、对纪律的尊崇、对权力的敬畏。
完善系统施治,护好权力运行之“窗”。做好警示教育工作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把警示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案施教、严管厚爱,针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针对重复出现的问题反复教育,既做到常抓不懈,又搞好跟踪问效,使警示教育效果不断深化。同时,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淇县纪委监委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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